| 陈光中:中国新刑事诉讼法学奠基人 温州学人对话录 200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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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对象:陈光中著名法学家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简称陈)特约主持:金辉(以下简称金) 陈光中,1930年4月21日出生于永嘉县白泉村。1948年夏从温州考上中央大学(今南京大学)法律系,1950年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
“文革”期间,他被调往广西大学主讲近代史和中国哲学史。1982年秋,陈光中被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刑法室主任。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他又调回中国政法大学任研究生院副院长。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他成为全国第一位诉讼法学博士生导师。1988年他任中国政法大学常务副校长,1993年任校长,1994年卸职,继续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已为国家培养诉讼法学博士46名,硕士13名。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起,陈光中就开始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光中更不舍昼夜,笔耕不辍,先后主编或合著出版了40部著作,发表了145篇文章。特别是他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主持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并加以论证,后又成书。鉴于该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对国家立法的作用,该书获得北京市社科基金特别奖和教育部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同时,他对我国其他部门法的立法或修改也十分关心,并积极参与、献计献策。现在他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我们素昧平生,从来没有见过面。采访之前,我对他曾有过粗粗的想象。 然而,他比我想象得要年轻得多。年逾古稀的他,腰板仍是那么的硬朗挺拔,神态仍是那么的富有活力。虽然头发有点斑白,可梳理得一丝不苟,毫不含糊。身上的衬衫也是烫得平平整整的,说起话来一板一眼的,铿锵有力。 他比我想象的要和蔼可亲得多。他是中国法学界的大家,国内外久负盛名,可他一点也没有大家的架子,更没有盛气凌人,不可一世,有的是长者的风范,笑容谦和,平易近人,与他交谈仿佛是在家里与自己的长辈在谈论村头巷尾发生的新闻。他是位非常可亲的老人。 他比我想象的更像温州人。离开家乡几十年了,普通话虽没有京腔的圆润,甚至连温州话也有点生疏了,可是说起家乡,说起楠溪江畔的山山水水,他的眼神里饱含着深情,如同一位游子在思念着远方的母亲。他对故乡的眷恋,令人动容。 他,就是中国新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我国著名法学家陈光中。 到北京采访陈光中先生,不知花费了多少的周折,最后在他的家中见到了他老人家。虽然他现在不用上班,可是社会兼职、社会活动仍然很频繁。我们的采访不时被来电中断。正如他家的保姆说的,我们家是私人电话,可比有的公司的还忙。陈先生不这么认为,他很喜欢那种繁忙,因为这种忙碌给他带来喜悦。 这个名称我不接受 金:采访您之前,我查找了大量有关您的资料,得知您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近半个世纪,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您还是我国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界的一代名师,外国法学教授评价您是世界级法学家。请您介绍一下您的主要学术成就,好吗? 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法制建设飞速发展,每年都有不少法律、法规出台,立法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专家参与立法。我多次参加各种立法咨询和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 1999年3月通过对宪法的重要修改(如增加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事先由全国人大主要领导人主持召开法学家征求意见座谈会,我是参与座谈的法学教授之一。我在立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参与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1993年10月,受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委托,我牵头组织一批刑事诉讼法的专家学者,进行国内外的调查研究,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并加以论证。该建议稿共三编329条,连同论证的内容达35万字,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后,65%的条文为1996年新修订的刑诉法所吸收。 2003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列入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我又主持启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课题,于最近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家建议稿与论证》。此书一出版就引起了立法司法部门和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因此,有人称我为中国“新刑事诉讼法之父”,这是过誉了,我只是对刑诉法的修改做了一些工作,没有参加刑诉法的制定工作,因此这个评价“名不副实”,我不能接受。 白泉有井水白如玉 金:您具体参与修改刑事诉讼法,那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重大贡献,也是人生中值得荣耀的大事情啊。您在法学上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当年您是如何走上这条道路的,与温州有关吗? 陈:先说说我的老家吧。我的老家在楠溪江畔的白泉村,那可是个美丽的小山村,相传村里有井,水白如玉,有诗云:“溪山第一溯珍川,渠水潆回出白泉。” 我出身富绅家庭,父亲陈躬农曾以社会名流支持温州和平解放,后落实政策,为统战对象。我少时天赋聪颖,小学毕业时已能背诵许多古文古诗名篇,如《出师表》、《陈情表》、《赤壁赋》等,并已读完《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因此,1942年春,我以第一名成绩毕业于白泉小学。 那时正值抗战,兵荒马乱的,我就近考入设在渠口的济时初级中学学习,校长是曾经留学日本的著名教育家金嵘轩先生。1945年春初中毕业,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永嘉县立中学(现温州二中,抗战期间迁至渠口)。是年8月,日本投降,县中迁回温州。1946年春,我转学到名闻全国的省立温州中学上学,直至1948年春毕业。 金:这样看来,您报考法律与家庭没有什么直接影响。还是这个问题,您是怎么想到选择法律这个专业的? 陈:那是高考时的选择。读高中时,我的文科理科成绩都不错,但我读的是理科班。面临高考报名,我犹豫了好久,那时,我年少志高,认为一个人不应当庸庸碌碌,虚度一生,应当在“立功、立德、立言”上有所建树。根据个人的爱好、性格,决定还是报考文科,走学者教授的道路。至于读法律就是考虑,即便教授当不上也可当律师,不愁没饭吃,有个“铁饭碗”。因此,1948年,我以奖学金名额考取了清华和中央大学法律系,可觉得中央大学离温州近,就放弃清华,到南京读书了。 不过,说又说回来,尽管家乡与我读法律没有直接关系,但家乡的风土人情对我的影响甚大。记得抗战期间,温州乡亲的抗日爱国热情高涨,采用不同形式和不同的武器反抗侵略者,深深地教育了我,使我从小懂得要爱国,爱家乡,并延续至今,溶化在血液之中。还有就是永嘉楠溪江畔的读书之风盛行,令我沐浴在好读诗书的氛围之中。当时,我们村虽然也很穷,可不少农户仍是节衣缩食供孩子读书。建国后,我发现外地的读书风气都不如我们永嘉山村的浓厚。这点我很为家乡感到自豪。这大概就是晴为耕田雨读书的“耕读文化”传统吧。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 金:是的。虽然中国传统社会大都经历过耕读社会形态,可是像永嘉至今能完整地保存“耕种读文化”遗存,在全国各地也是不多见的。您喝着楠溪江的水长大,深受“耕读文化”的熏陶,在您身上仍体现出永嘉人的个性,勤劳、爽直、坚强、热情的品质。 您从事法学研究已经是半个世纪了,而且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就,获得了那么多的荣誉,您能说说您的治学之道吗? 陈:那也是肤浅的体会啊。 一是业精于勤。一个人在事业上要有所成就,特别在治学上成为一个大学问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天赋、勤奋加机遇。但是,天赋不由个人决定,机遇变数很大,只有勤奋完全取决于自己。古人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一个人可能因为他的天赋很高,但是并不勤奋或者时运不佳,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就。勤奋应当从少年时代开始,并且一生持之以恒。就像我,上小学、初中时,也贪玩,但也好学。从高中起就相当用功了。读大学时更是了,中午在图书馆只是趴在书桌上打个盹就继续学习。韩愈在《师说》《进学解》一文中曰:“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所言极是。 二是博而后精。做学问如同盖高楼,基础要扎实。如果打不好基础,很难在专业上有突出的成就。我少年时念了不少古文,后来我在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方面写了一些文章,出版了专著,就是得益于那时打下的基础。因此,广博的知识要通过博览群书,长期积累才能获得。朱熹有诗云: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个“源头活水”,就是多读有价值的书,多调查研究社会实际问题。尽管我这方面做的努力还不够,但我相信博而后精是治学成功之路。 三就是学以致用。做学问,无论理论多深,最后的目标都是造福人类、服务社会。我长期从事诉讼法,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这门学科应用性很强,我力求学以致用,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是和谐的 金:真是人生的总结,治学的感悟,对我很有启发。古人云,活到老,学到老。如果把学习看成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这种生活才是与现代文明接轨的,您的治学之道很有价值。您能否再给我说说在法学研究中您觉得有意思的故事? 陈:给你说件难忘的事。1998年6月27日,江泽民主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宴欢迎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我作为法学界知名专家应邀赴宴。两国首脑夫妇在宴会厅入口处欢迎各位来宾入座,并一一握手,此情此景,至今难以忘怀。 在我的学术生涯中,值得一提的是我在海峡两岸学术交流中的活动。1992年10月,应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蒋经国之子)的邀请,我率领祖国大陆法学家代表团赴台北参加海峡两岸法学学术交流会,这是祖国大陆法学家的首次访台,在台湾宝岛引起轰动性的反响。次年,我又以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名义,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大型的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章孝慈率领60余人的代表团与会。这两次会议有力地促进了海峡两岸法学的交流。 金:记得当年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曾参加过国庆国宴,那时有人说夏先生是温州人当中出席国庆国宴的第一人。现在有了您,又为温州人赢得了荣耀,实在可喜可贺。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法学在国际上已经有好长的历史了,可是对于中国来说仍还是年轻的学科。您是法学界权威,您认为中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还要走多少路程? 陈:法治国家是个和谐美好的国家,也是我们的追求目标。“文革”中,我们国家曾经历过“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连宪法都被践踏。粉碎“四人帮”后,我们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而且进步明显。但是要看到我们国家法治社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因素还盘根错节地存在,如封建专制残余,以权代法的人治等等。而改变这些又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见效的,还要经过长期的建设。但是,还是那句话: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要有信心。题图为陈光中近照。陈莉莉 摄 |





